旅客出境流程:
2.證照查驗:
3.安全檢查及候機:
(1)旅客應於班機起飛前四十分鐘進入候機室,先接受安全 檢查,依男女分別進入安全檢查線,並將隨身行李置入 X光檢查儀內。
(2)旅客通過金屬偵測門時,應將身上金屬物品置於小藍 內,俟通過後再取回
(3)通過安全檢查後,旅客即進入候機室候機。 出境禁止攜帶之物品 1.未經合法授權之翻印書籍(不包括本人自用者在內)、翻印書籍之底 版。
2.未經合法授權之翻製唱片(不包括本人自用者在內)、翻製唱片之母 模及裝用翻製唱片之圓標暨封套。
3.未經合法授權之翻製錄音帶及錄影帶影(音)光碟片及電腦軟體 (不包括本人自用者在內 4.古董、古幣、古書等。
5.槍械(包括獵槍、空氣槍、魚槍)、子彈、炸藥、毒氣刀械及其他兵 器。
6.宣傳共產主義或其他違反國策之書籍、圖片、文件及其他物品。
7.偽造或變造之各種幣券、有價證券、郵票、印花稅票及其他稅務 單照憑證
8.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所列毒品及其製劑,罌粟種子、古柯種子及大 麻種子。
9.依其他法律禁止出口之物品(如:偽禁藥、動物標本、果樹苗 等)。
10.保育類野生動物、珍貴稀有植物及製產品者,未經中央主管機關 許可,不得出口。 旅客攜帶電訊管制物品 1.凡旅客攜帶電訊管制器材入出境、須先向交通部電信局領取電訊 器材進口護照或出口憑證,持向中正國際機場會同海關辦理查驗 手續,簽章放行。 2.電信管制器材項目:
旅客入境流程 1. 填寫入境登記表與入境旅客申報單
2.證照查驗:旅客下機後辦理入境証照查驗,請出示下列証件
3.領取行李
4.動植物及水產檢疫
5.海關行李檢查
入境禁止攜帶物品
1.偽造之貨幣、證券、銀行鈔券及印製偽幣印模。
2.賭具及外國發行之獎券、彩票或其他類似之票券。
3.有傷風化之書刊、畫片及誨淫物品。
4.宣傳共產主義之書刊及物品。
5.合於大陸土產限量表以外之人陸地區生產、製造、加工、發行或 製作等之物品(外籍旅客及華僑攜帶上開物品入境者,須將該類物 品事先分開包裝,在入境旅客申報單上列明,並得免費寄存於民 用航空局倉庫內,直到離境時再行攜帶出境,其保管期限為45日
6.槍械(包括獵槍、空氣槍、魚槍)藥、毒氣、刀械、子彈、炸藥以及 其他兵器。
7.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所列毒品及其製劑,罌粟種子、古柯種子及大 麻種子。
8.所有非醫師處方或非醫療性之管制物品及藥物(包括大麻煙)
9.槍型玩具及用品。
10.侵害專利權、圖案權、商標權及著作權之物品。
11.其他法律規定之違禁品,如土壤、未經檢疫或從疫區進口之動植 物及其產品等。
12.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製產品者,未經中央主管機關之許可,不得 進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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